close

  央廣網北京7月8日消息(記者郭淼)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前夕,教育部發佈了招生錄取“23條禁令”,全面規範錄取各環節工作,被稱為“史上最嚴”禁令。
  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出台含有違規“點招”錄取等與國家招生政策相抵觸的招生辦法;不得超越職權制定招生辦法或照顧優惠政策;不得擅自擴大高校招生規模或調整高校招生計劃;不得擅自調整自主選拔錄取、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等特殊類型招生試點高校範圍、招生計劃和規定的項目範圍;不得劃轉計劃委托任何軍隊院校招生。
  省教育考試院、省級招辦:不得違反規定的投檔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標準向有關高校投放考生檔案;不得將未按要求進行公示的自主選拔錄取等特殊類型考生檔案投放給高校或為高校辦理錄取手續;不得擅自改變高校招生計劃類型;不得為無計劃高校或擅自為高校突破招生計劃辦理錄取手續;不得對已錄取考生違規變更錄取學校和專業;除國家特殊需要外不得在招生結束後違規組織特殊類型招生補錄。  (原標題:教育部發佈高校招生錄取23條禁令 被稱“史上最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h62rhake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