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南海網海口6月4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符玲)針對2014至2015學年度“海南省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以下簡稱“三區”項目)教師選派,海南省教育廳4日明確,將選派支教教師的市縣範圍擴大至全省。
  2014至2015學年度支教教師遴選範圍為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為解決支教市縣派出學校的教師缺口問題,結合我省實際,經研究,決定將支援市縣選派的支教教師主要安排到“三區”市縣的縣鎮受援學校或縣鎮周邊鄉鎮學校支教,“三區”市縣按支教教師遴選要求選派本地縣鎮學校(主要為縣鎮受援學校)骨幹教師到本地偏遠貧困鄉鎮及以下農村學校支教,有關要求及待遇保障條件不變。
  支教教師具體遴選條件為:任教學段為義務教育階段,政治素質好,教育教學業務水平較高,工作能力較強,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身心健康。原則上選派具有中小學一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實習支教的大學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不列入選派範圍。
  原則上選派的支教教師必須到受援學校連續任教一個完整的學年(即2014至2015學年度),如確有特殊情況的,經申請同意後至少要連續任教一個完整的學期。
  支教教師在支教服務期間,除應完成規定的教學任務外,要以師徒結對方式指導2名以上的青年教師,參加並指導受援學校的教研和集體備課活動,每學期至少上1節示範課或作1場專題講座報告,並通過集體備課、舉辦講座、開設公開課等多種形式,幫助當地教師提高教學水平、業務能力。
  支教教師要服從組織和受援學校的工作安排,遵守受援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請假超過十五天的,需經受援學校及其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後,由受援學校的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省教育廳批准。嚴禁頂替支教、掛名支教等形式主義。
  被選派支教的教師在分赴受援學校之前,均統一參加為期十天的集中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支教政策與任務、師德修養與理念、通識知識與學科知識、教育教學技能、教學研究方法等。支教前培訓工作由省項目實施辦公室統一組織,地點設在瓊州學院三亞校區,培訓時間為2014年9月3日至12日;9月15日赴受援學校正式開展支教工作。
  (原標題:海南支教教師選派範圍擴大至全省 至少任教一學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h62rhake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