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某酒後在高速公路上駕車行駛時遇空瓶砸窗,隨後,他追逐客車強行超車時造成兩車剮擦受損。11月12日,記者從永寧縣人民檢察院瞭解到,經該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馬某拘役3個月,罰金2000元。
   今年5月11日中午,馬某在朋友聚會時喝了一些白酒,酒後仍執意駕駛自己的轎車回家。當車沿銀巴高速公路由西向東方向行駛至銀川途中,一輛小型普通客車上“飛出”的礦泉水瓶子砸在自己的車窗玻璃上,心生憤怒的馬某加大油門追逐並強行超越小客車,最終造成兩車剮蹭,並停在收費站的收費車道內。
   事故發生後,兩車司機因“鬥氣”行駛而大打出手,隨後,收費站工作人員報警。經鑒定,馬某血液乙醇鑒定含量為238.79mg/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李輝李海燕)  (原標題:高速醉駕遭遇空瓶砸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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